1.3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


    本规程1.2中适用范围内的气瓶附件,除符合本规程外,还应当符合《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RF001)的规定;车用气瓶(注1-2),除符合本规程外,还应当符合《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R0009)的规定。
    注1-2:本规程中涉及到的车用气瓶,是指用于盛装车辆燃料(如压缩天然气、液化天然气、氢气、液化石油气、液化二甲醚等)的气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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